四川省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会
信息发布平台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四川省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会(以下简称“医卫健促会”)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是医卫健促会发布官方信息、形象展示和为公众提供在线服务的窗口,是社会各界了解医卫健促会的重要渠道。为更好地做好医卫健促会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的管理和信息发布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92号)等规定,结合医卫健促会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网站是指医卫健促会主办的四川省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会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是指医卫健促会主办的四川省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会、四川省医卫健促会秘书处等两个微信公众号,以上简称为发布平台。
第三条 发布平台发布信息内容主要包括:关于医卫健促会、党建工作、组织建设、科普公益、学术活动、行业资讯、政策文件以及其他等。涉密信息和不宜公开信息不得发布。
第二章 职责划分
第四条 综合事务部统一负责医卫健促会发布平台的规划建设、运行维护。综合事务部对各部室信息发布量进行统计和监督。
第五条 各部室负责人为发布平台管理第一责任人,各部室信息管理员为发布平台管理第二责任人,第一、二责任人与分管副秘书长签订信息安全管理责任书。
第三章 审核发布
第六条 综合办公系统(以下简称“OA系统”)中勾选了可上网发布选项,并经分管副秘书长、秘书长签发可直接上网发布。
第七条 未经OA系统签发,经分管副秘书长、秘书长审批同意网上发布的应及时发布,发布的信息应做好登记工作。
第四章 内容要求
第八条 各部室要认真做好发布平台内容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撰写工作,发布平台信息要及时更新,保障信息的时效性。发布的信息要认真核实,做到真实、准确、及时。
第九条 发布平台信息要重点突出,内容简明扼要。重要会议和活动的信息要配上相应的图片和文字说明。
第十条 转载其他官方网站信息要注明出处和依据国家规定执行。不得发布涉密信息和不宜公开信息,不得发布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四川省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会网络信息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的有关内容。
第五章 更新时效
第十一条 各部室开展的重要活动、重要工作,应在阶段性工作完成5个工作日内形成网站信息,进行审批发布。
第六章 域名管理
第十二条 医卫健促会域名为scmhpi.com。综合事务部对医卫健促会的域名统一管理,向工信部进行备案登记,各部室不得擅自申请和注销网站域名。综合事务部对医卫健促会的微信公众号进行年审认证,各部室不得擅自申请和注销微信公众号。
第七章 安全维护
第十三条 综合事务部应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设备,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和数据备份工作,形成较完备的安全责任体系。对于托管或入云的网站,做好合同约束管理,基础信息安全防护由第三方负责。
第十四条 未经允许,严禁任何人登陆发布平台后台进行信息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信息管理员应定期更新登录密码,防止弱口令。
第十五条 发现不规范和错误信息,要及时通知综合事务部予以更正,保存有关记录。禁止发布或传输违反法律法规的信息。
第八章 奖惩考核
第十六条 综合事务部每年对各部室提供或发布的信息量进行统计排名,报秘书处办公会作为年终评选先进部室的指标之一,对发布的内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部室采取一票否决,不得参与先进部室评选。
第九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综合事务部负责解释。
附件: 1.信息安全责任书
2.信息发布登记表
附件1
信息安全责任书
按《四川省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会发布平台管理办法》《四川省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会网络信息安全责任追究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医卫健促会制定的网络信息安全管理相关规定,保证所负责维护网站的内容真实、有效、合法和安全,结合医卫健促会发布平台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责任书。
一、各部室负责人为发布平台管理第一责任人,各部室信息管理员为发布平台管理第二责任人。负责医卫健促会发布信息内容安全、合法、有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卫健促会有关规定。
二、不利用网络制作、传播、查阅和复制下列信息内容:
(一)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
(十)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的;
(十一)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三、综合事务部负责人负责医卫健促会发布平台工作的监督、督导,落实上网信息审批制度执行,监督信息管理员是否及时收集、更新发布平台信息,以及各项操作行为是否合法合规,重大节日、重大活动、重点时期组织开展责任范围内信息安全专项检查。
四、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各部室信息管理员负责对上网信息及内容的搜集,及时更新,综合事务部负责人负责定期审查,同时坚持“一岗双责”的原则,确保上网信息的安全和保密信息不泄漏,不外泄登录账户和密码等权限信息。调整或更换的信息管理员必须进行登记并签订责任书,修改原账号密码。
五、因管理不善致使医卫健促会发生重、特大信息安全事故或严重违纪违法事件的,按医卫健促会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六、各部室有义务向综合事务部报告发现的信息安全问题。
七、违反国家法律的,将移交有关司法部门。
四川省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会秘书处工作人员集体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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