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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四川省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会会长办公会议事规则(试行)

文章来源:浏览:657发布时间:2021/09/15

四川省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会

会长办公会议事规则(试行)

 

    为促进会长办公会议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提高会议质量和工作效率,根据《四川省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会章程》要求,参照《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社会组织管理办法》国家级和省级医科类学会会长办公会议制度结合医卫健促会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则。

    一、议事范围

    (一)研究落实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省民政厅、省科协、省卫生健康委等有关上级行政部门重要决策、决定、指示的意见和措施;

    (二)研究本届理事会改革发展的重大方针、政策和涉及学会全局性的重大问题;

    (三)研究决定临时提交理事会会议的重大决策事项;

    (四)研究决定年度财务预算和审议决算;

    (五)研究决定对预决算执行情况的监督方式;

    (六)审议提交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研究决策的重大事

项,并检查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决议、决策的落实情况;

    (七)审议年度工作要点、工作计划、总结等;

    )听取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工作进展报告,研究亟待解决的问题;

    (十)听取重大活动、重大项目等推进情况报告;

(十一)其他需提交办公会研究的重要事项。

十二在常务理事会闭会期间,代理行使章程二十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常务理事会负责。

    二、议事程序

    (一)会长办公会由会长召集和主持(或委托副会长主持),副会长、秘书长参加。根据工作需要和议题内容,监事长、监事及有关人员可列席,列席人员由会议主持人确定。

    (二)会长办公会议题由副会长或秘书长报告;报告要简明扼要,内容具体,请示和建议事项清楚,时间一般不超过5分钟;列席人员应根据会议主持人要求,发表意见;会议主持人归纳讨论情况,提出明确意见,形成决议。

    三、会议的筹备

    (一)会长办公会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如有特殊需要可临时安排参会人数不低于会长及副会长总人数三分之二

    (二)提请会长办公会的议题,由参会人员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秘书处负责收集,报会长审定。对拟提交会议研究的事项应会前充分酝酿,并形成报告材料。

    (三)秘书处提前将会议通知、议程和相关材料发送参会人员,参会人员可提前审议。

    四、会议要求和决议落实

    (一)参会人员要严格遵守会场纪律和保密规定,对会议讨论的具体情况和决定事项未经批准公开前,不得对外泄露。

    (二)会议的文件、材料应妥善保管。涉密材料会后由秘书处统一回收,参会人员不得带离会场。

    (三)会议作出的决定,参会人员必须坚决贯彻执行。个人如有不同意见,在坚持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意见,但不得公开发表相反的意见。

    (四)会议作出的决定,需传达的应及时在规定范围内传达,需公布的应及时公布。

    (五)会议由秘书处专人记录,会议纪要原则上于会后5个工作日内由会长签发。会议议定事项,由参会人员按分工组织实施。在执行过程中如需进行重大调整或变更,应再次提请会长办公会审定。

    (六)承办部室根据决定事项和分管秘书长要求,负责抓好落实,并将落实情况及时向秘书处反馈。

    (七)秘书处负责对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每月对办理情况进行汇总汇报。

    (八)本规则由会长办公会负责解释。

    (九)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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